各党、团支部:
现将推荐南京审计学院云顶集团yd1233第三十五期党校学员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条件
1、第二十三批(2014年5月)及以前批次入党积极分子(含2012级已认定的专转本且在专科阶段通过党校学习),按时上交思想汇报和找培养联系人谈话,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一篇;找培养人谈话每学期至少一次;
2、参加过青共校学习,成绩合格,并且持有青共校结业证书;
3、上一学期学习成绩优良,平均智育成绩在中等以上水平,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无不及格现象;
4、上学年至今无任何通报以上处分;宿舍方面无违规违纪行为,宿舍卫生为文明宿舍;无旷课行为;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无缺勤;上学期早锻炼无缺勤;
5、上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思想品德分85(含85分)分以上;课外体育锻炼成绩良好以上;体育成绩达标。
6、34期党校不合格的学员,如因上课无故缺勤、未参加结业考试而不合格的,则不能参加35期党校学习。34期及以前党校考试不合格的学员,需向所在支部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能参加35期党校学习和考试。
二、推荐程序
1、填写“参加院党校学员推荐表”;
2、团支部推荐、辅导员推荐、分团委推荐、学生党支部讨论通过;
3、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4、经云顶集团yd1233党委审批通过后,学生党支部将学生党校学员名单汇总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新推荐人数
各支部严格遵守推荐程序和标准,不限人数。
四、报送材料
各党支部按时报送以下材料:
1、党校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
2、拟推荐党校学员明细表。
五、时间要求
请各学生党支部于2015年4月2日16:00前将拟推荐党校学员明细表上报云顶集团yd1233党委,党校学员推荐表、相关获奖证书材料由各党支部留存。
特别说明:学员参加党校学习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和保证,交支部留存;其他期党校未过的学生由本人主动向支部提出申请自愿参加本次党校,并由支部上报名单,直接放在入党对象培训学员名单中,但请标注出来。
特此通知
中共南京审计学院委员会云顶集团yd1233委员会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