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6浏览次数:3881文章来源:云顶集团yd12399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高函﹝201728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苏教高〔20131号)精神,现将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省教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引导高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江苏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江苏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

  二、立项条件

  (一)选题应依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二)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三)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四)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学校积极支持,在人员、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措施。

  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根据课题的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遴选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和重中之重课题。重中之重课题原则上需两所及以上高校(单位)共同申报、研究。

  三、立项数量

  2017年拟立项建设省教改课题550项。其中,重中之重课题15项,重点课题105项,一般课题430项。

  今年在以上立项数量中,省教育厅继续与部分出版社等单位合作、由其资助课题290项左右。其中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资助外语教学研究类课题55项(重中之重课题1项、重点课题9项、一般课题45项),人民邮电出版社资助高校创业创新人才培养研究类课题28项(重点课题4项、一般课题24项),南京大学出版社资助高校应用技术型和技术技能型创新人才培养研究类课题70项(重中之重课题2项、重点课题8项、一般课题60项),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资助高校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研究类课题50项(重中之重课题1项,重点课题9项,一般课题40项),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高校大学英语视频微课程群制作类课题15项(重点课题3项、一般课题12项),机械工业出版社资助高校工程教学研究类课题33项(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28项),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助高校现代教育技术研究类课题39项(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34项)。

  四、申报要求

  (一)省教改课题由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及高等教育相关研究会,按照以下限额推荐申报。

  1.各普通高校基本申报限额按专任教师数(以《江苏省教育事业统计资料汇编》2015年末数据为准)折算。其中:本科高校按专任教师数﹤10002项,1000-19993项,≥20004项计算;独立学院按按专任教师数﹤4002项,≥4003项计算;高职院校按﹤3002项,300-5993项,≥6004项计算。推荐时须对申报项目排序,请勿超报。

  2. 每个省品牌专业可申报1项省教改课题,申报数不占学校以上的限额。

  3. 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可每校申报1项。

  4. 省高等教育学会、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各4项,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会、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各3项,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省高等学校数学教学研究会各2项,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1项。学会和研究会必须申报全局性、跨校合作项目。

  5.各单位推荐重点课题不超过推荐总项目数的25%(推荐时须排序)。

  6.各单位申报同一出版社合作类课题不超过1项。

  (二)各高校教学一线教师作为主持人申报的课题应占本校申报总数的50%以上,其中本科高校应占75%以上。

  (三)课题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和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经费匹配到位。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院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四)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新建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及成人高校的教师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

  (五)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各类课题不再重复申报。凡省教育厅立项的在研教改课题、经我厅审核未能通过结题的教改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凡被省教育厅作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从撤项开始6年内,不得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六)立项课题原则上按重中之重课题5/项、重点课题1.5/项、一般课题0.8/项予以资助,其中:省品牌专业申报立项的课题经费从省品牌专业专项经费中列支;获得相关出版社支持的项目,出版社须按上述标准资助;其他立项课题所需经费,由申报高校或单位统筹安排,确保项目完成预期工作目标。

  2017年立项的省教改课题将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重中之重课题由省教育厅管理,重点课题委托省高教学会管理,一般课题委托所在高校管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遴选程序

  省教改课题本单位申请程序应包括项目组申请、学校组织专家遴选、公示推荐等。

  对省教育厅受理申报的课题,通过学科组评议、评审委员会审议、网上公示、省教育厅审批的程序,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六、材料报送

  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2)一式8份;

  2. 相关证明材料1份,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请单独按序装订成册;

  3.《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

  4.《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及《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文件名请注明申报单位名称。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集中装袋,并贴上《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的封面页。

  请各申报单位于925-30日,将上述材料由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省高等教育学会(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1号楼112室,邮编:210024),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蔡华(省教育厅高教处)、赵亚萍(高教学会),联系电话:025-8333515483302566,电子邮件:jgkt2017@126.com

  附件:1.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2.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

          3.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

省教育厅 

  2017830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