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求职创业补贴上线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358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54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对符合文件要求的2024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2024届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除上述六类毕业生,其他身份不可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
三、申领时间
毕业生线上申请开放时间:2023年9月25日前
四、申领程序
(一)办理社保卡。为确保能够正常申领补贴,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前,务必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银行功能。如没有江苏省社保卡或者已丢失,请去相应网点(见附件1:即时制卡网点信息统计表)进行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并现场开通社保卡银行功能。
(二)毕业生个人申报。毕业生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或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进行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见附件2: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操作指南)
说明:选择毕业生类型后,系统会自动比对,对于比对不成功的需要须按要求上传材料(见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审核要素)。其中,获得2023-2024毕业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无法通过线上核准,必须上传材料。
(三)学校初审。学校经办人员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进行求职创业补贴的审核工作。
(四)人社部门复审。市人社部门对通过初审的名单进行复审。
(五)学校公示。学校将通过审核的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工办网站(https://xgc.naujsc.edu.cn/)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上传至审核平台。
(六)人社部门复核及补贴发放。市人社部门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市人社部门按规定程于10月底将补贴发放至毕业生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普及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个毕业生都能成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2.申请学生严格对照材料要求,在申请平台上传符合要求的清晰证明材料。
3.申请学生务必于规定时间之前完成申报,逾期或不能及时提供合格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