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15 号)和《云顶集团yd12399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审金审学〔2023〕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本年度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奖学金2名,人均8000元,资助总额为1.6万元。
二、评选条件、原则和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评审原则及评审程序详见《云顶集团yd12399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审金审学〔2023〕48号)。
三、上报时间
2023年10月9日前,各学院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办于老师(地址:B东207,联系方式:85780050)。
四、拟推荐人选名额分配
学院 | 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名额 |
会计与审计学院、国际商学院 | 2 |
金融与经济学院 | 1 |
管理学院 | 1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1 |
艺术设计学院 | 1 |
合计 | 7 |
五、填表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所有信息由学生本人填写,辅导员老师负责审核。
2.表格中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指本专业排名,且两者的排名范围(总人数)要一致。
3.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4.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
5.表格中“院系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院系意见由学院书记填写并签名,盖学院章。
6.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